中国江西新闻网1月13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1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高招办获悉,在2009年江西省普通高考中具备加分条件的体育优惠考生,将于5月16日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领取准考证(由省高招办统一印制),5月17日进行专项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一定的加分优惠。
据了解,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竞赛,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田径、游泳、举重、艺术体操项目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据悉,复试项目与考生当年的比赛项目相同,其中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田径、游泳、举重、艺术体操项目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的专项考试办法进行考核,田径、游泳合格成绩执行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其它项目合格成绩为32分(满分为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