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同一科目的最终成绩为评委给分的平均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音乐专业方向总分为100分。
音乐方向:声乐、器乐二选一,占总成绩的40%,舞蹈片断占30%,动作模仿占10%,模唱占20%。
2.成绩公布与划线: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按总分划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1年5月18日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