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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4-12-21 11:09:03

201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两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专业成绩;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在素描、色彩专业考试后,增加面试(100分),按3:7权重计算专业成绩(美术专业成绩*0.3 + 面试成绩*0.7 = 专业成绩);单独划线。

  (3)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五、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者中参照其填报专业志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过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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