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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州学院艺术类校考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来源:宿州学院 2016-1-15 12:06:09

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 书法学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临帖和创作两部分,满分各为200分,总分400分。

  (1)临帖:(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斗方,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所需工具自备。

  2. 音乐学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主项、副项、视唱三大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20分、30分,总分150分。

  考试中,主项、副项可以从声乐、器乐、舞蹈中自行选择,但声乐是必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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