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考生领取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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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重庆市美术专业联合招生办公室 2008-12-9 10:13:49 |
根据重庆市招办《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报考艺术院校(系科)的重庆市考生,必须于2008年12月5-10日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领取《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参加高考报名取得《报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报考证》后,参加美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5-26日到四川美术学院考点凭《报考证》、《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2008年12月28日参加专业考试。 特此通知。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联合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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