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线划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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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8-12-15 21:10:10 |
录取分数线 1.专业分数线。省统考专业分数线按全省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校考专业分数线由学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 2.文化分数线。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1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在7月5日前报我院备案;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文理本、专科专业计划,根据本、专科不同考试科目成绩,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分批划定。 3.凡对文化单科成绩有要求的院校,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并在报我院的生源计划的说明栏中,注明具体专业及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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