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特别是交响乐团和民乐团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全面提高,2009年我校将继续在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二、招生计划及招考类别
我校2009年拟招收艺术特长生15名,具体类别如下:
1、民乐类 6人(扬琴、古琴、琵琶、阮类、三弦、高胡、中胡、板胡、二胡、打击乐、柳琴、笛子);
2、管乐类3人(单簧管A调、双簧管、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低音号、圆号、长笛、短笛、);
3、弦乐类 6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到十级或相当于十级水平。
四、报考要求
1、拟报考我校的考生, 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2、具备熟练和较高的演奏技巧,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3、说明: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乐器(除特殊乐器外)均需自带。
五、报名方式
1、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月5日前登陆南京审计学院本科招生网站 http://xsc.nau.edu.cn/zs/index.htm,点击“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的公章,寄至南京审计学院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25—58318235。
2、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日期将上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上通知。
3、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两张交我校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报名处。
六、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内容: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2、注意事项: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我院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陈老师联系。
(2)管乐类、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民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演员。
(3)参加专业测试通过者发给《南京审计学院2009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分为“优秀”、“合格”两种。
七、录取办法:
1、 根据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特别是乐团发展建设的需要,我校在取得《南京审计学院2009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09年南京审计学院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南京审计学院2009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在高考中享受艺术特长特招政策。高考特招政策以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基本要求。我校将按艺术特长测试等级、高考总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优秀者在录取时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入学报到时必需先到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报到,自带本专业乐器,乐器质量需中档以上。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我校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和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和艺术团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重大活动和比赛,为己为校争光。
八、简章由南京审计学院招生就业中心和艺术教育部(艺术指导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审计学院2009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