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音乐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或作曲理论(三项只能任选一项报名考试)240分,合计总分300分。
5. 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长科目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二首曲目;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
(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6. 考试须知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