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6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6.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优秀 |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具备抑扬顿挫的律动感,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得当 |
优良 |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准确,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比较得当 |
良好 |
视唱较为流畅完整,没有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较准确,乐句呼吸自然 |
中等 |
视唱较为完整但不是很流畅,有少量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准确度稍差,乐句呼吸不自然 |
及格 |
视唱不完整也不流畅,以有较多明显错误的音高,节奏准确度差,乐句没有呼吸 |
不及格 |
不能连续视唱,音高概念差,不能把握大部分节奏 |
(七)听写与音乐听辨
1.考试目的
听写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记谱能力。音乐听辨考查考生的音乐感知和音乐欣赏能力。
2.考试内容
听写:听记单音、音程(限于纯五度内自然音程)、和弦性质(限于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节奏4小节(限于2/4、3/4、3/8三种单拍子,各种常见节奏型及组合)、旋律4小节(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
音乐听辨:听辨中外经典音乐曲目,辨识作品名称、作者、作品的艺术种类或作品的体裁样式、作品所属的民族等音乐常识。考试曲目参见附件《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类统考“音乐听辨”、“音乐常识”考试曲目》,参考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于润洋、吴斌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听写和音乐听辨知识。
5.样题
【听写】
(1)播放的音程为( )
A.纯四度 B.小三度 C.大三度 D.大六度
【音乐听辨】
(1)乐器音色听辨(音响连续播放两遍)
请聆听音响,然后判断其中使用了哪种乐器?( )
A.二胡 B.琵琶 C.古筝 D.扬琴
(2)音乐作品听辨(音响连续播放两遍)
请聆听音响,然后判断这部作品的名称是( )
A.广陵散 B.流水 C.梅花三弄 D.十面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