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必考项、主考项、副考项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分 =(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 +主考项得分×55% + 副考项得分×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