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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门户网站 2010-9-19 11:11:02 【字体:小 大】
2011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
必考项、主考项、副考项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 =(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 +主考项得分×55% + 副考项得分×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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