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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8-1-2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表演(流行演唱)专业
一、考试科目
(一)初试(面试)
演唱。
(二)复试(面试)
自我介绍,演唱。
(三)三试(面试)
演唱,才艺展示,口试,视唱练耳。
二、内容要求
1、演唱:初试、复试无伴奏清唱一首歌曲,曲目不得重复。三试演唱一首歌曲,可以清唱,也可以有伴奏。考生自备mp3播放器、手机播放器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现场提供音箱及3.5mm接口音频连接线。考官根据情况可以加试一首歌曲。
2、自我介绍:一分钟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艺经历、特长爱好、获奖情况、从艺目标等。
3、才艺展示:展示除演唱以外的艺术特长,如乐器演奏、舞蹈展示、曲艺表演、杂技武术等。
4、视唱:简单视唱单旋律乐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
5、练耳:哼唱或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模唱均可。
三、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合格证。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专业满分值为100分。
四、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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