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一
(1)文学艺术常识,30分;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
(3)材料作文,40分。
2.笔试二
(1)广播影视动态,10分;
(2)命题编写故事,20分;
(3)节目策划,30分;
(4)影视作品分析,40分。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闭卷集中考试,笔试一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