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2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12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12月24日至28日期间,凡符合海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报名办法
1.选择考试类别。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凡报考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等六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省级统考”。凡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2.报名及缴费。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在高考报名时,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还要另缴纳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
3.网上填报专业考试类别。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相应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所报考“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4.领取准考证。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月14日至15日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交艺术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艺术类考生须先参加专业考试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9日文史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6日至17日。
2.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路99号)。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类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
1月16日 |
1月17日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美术类 |
素描(8:30-11:00)
速写(11:10-11:40) |
色彩(14:30-17:00) |
|
声乐、器乐类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演唱 视唱(14:30-17:30) |
听写 乐理(9:00-10:30) |
舞蹈类 |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
播音与主持类 |
面试(8:30-12:00) |
|
|
书法类 |
临摹1
(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
(10:40-11:30) |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类别 |
层次 |
专业名称 |
备注 |
美术 |
本科 |
绘画 |
|
雕塑 |
|
美术学 |
|
艺术设计学 |
|
艺术设计和动画 |
|
专科 |
艺术设计 |
|
产品造型设计 |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
电脑艺术设计 |
|
人物形象设计 |
|
装潢艺术设计 |
|
装饰艺术设计 |
|
雕塑艺术设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影视动画 |
|
声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器乐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专科 |
音乐表演 |
|
舞蹈 |
本科 |
音乐学 |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专科 |
舞蹈表演 |
|
主持与播音 |
本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专科 |
主持与播音 |
|
书法 |
本科 |
书法教育 |
|
专科 |
书法教育 |
|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海南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 试 内 容 |
考试形式 |
满分值 |
美术类 |
素 描 |
人物头像默写; |
笔试 |
100分 |
色 彩 |
静物默写(水粉、水彩不限); |
笔试 |
100分 |
速 写 |
人物动态默写。 |
笔试 |
50分 |
声乐类 |
演 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自备乐谱); |
面试 |
180分 |
视 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20分 |
乐 理 |
音乐基础理论; |
笔试 |
30分 |
听 写 |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20分 |
器乐类 |
演 奏 |
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
面试 |
180分 |
视 唱 |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
面试 |
20分 |
乐 理 |
音乐基础理论; |
笔试 |
30分 |
听 写 |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
笔试 |
20分 |
舞蹈类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技术技巧; |
面试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
面试 |
90分 |
即兴表演 |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
面试 |
60分 |
主持与
播音 |
朗 读 |
朗读指定稿件; |
面试 |
120分 |
即兴主持 |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
面试 |
80分 |
才艺展示 |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
面试 |
50分 |
书法类 |
临 摹1 |
篆、隶、楷(三选二)临摹 |
笔试 |
80分 |
临 摹2 |
行、草临摹 |
笔试 |
70分 |
创 作 |
按规定内容自选书体创作 |
笔试 |
100分 |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