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专科文化线”),按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
(1)省内高职(专科)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外省高职(专科)录取:将取得艺术校考专科合格证,达到省统考该专业专科合格线(特殊专业除外),文化成绩达到艺术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任何专业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已经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我省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凡没有公布录取规则的高校,须遵循我省规定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