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二、报考条件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18岁以上
5、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6、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7、在国外音乐学院获得专科毕业文凭
8、HSK-6级、5级(限音乐表演专业)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5日—2月15日,
2、报名地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行政楼506办公室)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经过公证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5张
(5)汉语HSK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人用汉语写成的申请书,包括学习目的及学习计划等
4、报考费:800元人民币。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于2014年2月15日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3)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4)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19日——2月28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学费、奖学金
(一)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2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交管理费350元。保险费600元/学年。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房每月人民币3200元,二室一厅房每月人民币3600元。其它费用自理。
(二)新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八、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三)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