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吉林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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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吉林师范大学 2008-12-22 10:56:31 |
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吉林省考点)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批准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其中音乐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女身高1.60m以上,男身高1.70m以上。 二、招生专业 吉林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非师范类);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教育(只招音乐类考生)。 三、招生范围 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 四、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150% 投档,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各专业的录取按其本院公布的原则进行。 五、报名手续 考生须持《吉林省2009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考。辽宁、内蒙古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报考音乐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报考音乐类专业考试时可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 六、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音乐学专业:1、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2、声乐(100分);3、器乐(100分)。 音乐表演专业:1、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2、声乐(100分); 3、特长展示(器乐、舞蹈、小品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道具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笔试(命题故事创作与影视作品分析)(150分);2、特长展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也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3、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考生自备考试所需乐器(钢琴除外),声乐、器乐考试科目均要求:考生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应试。若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则声乐、视唱、练耳科目考一次即可。 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吉林省考点(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 报名时间:2009年1月16日、17日 考试时间:2009年1月18日、19日 报名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八、报考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各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 九、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jlnu.edu.cn/ 电子邮件: 咨询电话:0434-3294661 吉林师范大学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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