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
1、 我院单独测试的专业,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 我院未进行单独测试的专业,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 省统考未涵盖且我院未进行单独测试的专业,我院承认其它学校专业测试成绩,以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及查询
1、 我院将在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请确保本人录取期间的电话畅通)。
2、 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信息都在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网站上和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的网站上进行公布,网址是http://www.oafa.com.cn。
3、 我院在录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取得入学资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
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总体受奖面35%。奖学助学金项目如下: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另外学院还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050700)
学校网址:http://www.oafa.com.cn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 88651734 传真:0311-8859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