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舞蹈专项仅作为陪考的舞伴也必须参加正式报名,获得陪考资格。
(二)提交报名材料、确认资格
1.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复印件1份,(体育舞蹈专项仅作为陪考的舞伴不提交此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1份。
3.上述材料务必于2月15日之前寄出(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4.收到材料,经我校审核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栏即显示“审核通过”字样。
(三)报考费
考生须在领取校考准考证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80元(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四)考前报到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考前1-2天来我校报到,凭本人身份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交费收据,领取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
注:报到具体时间及地点,我校将在招生主页上另行通知。
六、报考要求
(一)考试时间:2009年2月 28日、3月1 日(初试、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 健美操 舞蹈(三个项目,考生可以任选其一)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1.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芭蕾基本技术和即兴表演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1)自编体育舞蹈组合(40分)
(2)抽选体育舞蹈组合(10分)
2.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健美操难度动作或啦啦操难度动作(任选一项)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健美操自编成套动作或啦啦操自编成套动作
3.舞蹈(中国舞、现代舞、芭蕾舞、流行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技术技巧组合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剧目表演
注意事项:
1.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自编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抽选体育舞蹈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
2.报考健美操、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CD盘。
3.要求考生自备CD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5.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七、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录取办法
学费:10000元/学年 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989342或010-62989047(招生工作处)
010-62962610(体育艺术系)
学校网址:http://www.bsu.edu.cn
招生主页:http://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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