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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2010-11-29 17:36:19 【字体:小 大】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3.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考试科目

     

美术学(师范)

(书法篆刻)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

任选其一

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设计

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该科加试满分60分,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磁带,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或单独考试

(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在不同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1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1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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