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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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exam.com 2010-12-11 8:44:24 【字体:小 大】 |
考试时间:美术学(书法)专业2011年2月22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④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⑤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分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二)山东省美术学(书法)专业、音乐类专业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2011年我校在山东省只设济南市一个报名考试点。 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50元。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26日 报名地点:由济南市招生办指定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7-28日 考试地点:美术学(书法)专业考点在 音乐类专业考点 专业考试办法: 1、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科目 ①楷书(含魏碑)100分 2月27日8:00--9:00 ②行书或草书100分 2月27日9:10--9:50 ③隶书或篆书100分 2月27日10:00—11:00 ④创作卷100分 2月27日11:10—11:40 (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 总分400分。 注意事项: 参加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2、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①声乐150分 ②钢琴150分 ③听音50分 总分为350分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 ①声乐:声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②器乐:器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注意事项: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生自备乐器)。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歌曲用中文演唱或一首中文一首外文;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五、录取原则: 工业设计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我校要求,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和山东省音乐类及美术学(书法)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师范类专业执行7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系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系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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