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始建于1958年,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人才。至今已发展成音乐系3个专业、美术系6个专业,年招生人数为400人,在校艺术生近1700人。
一、招生范围及类别
美术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等七个省,其中美术学(书法)专业在辽宁、河南、湖南、山东等四个省招生;
音乐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河南、湖南、浙江、山东等五个省;
美术类(高职专科)只在辽宁省内招生。
除辽宁省艺术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共招生280人,其中:
美术学(师范)专业30人, 美术学(书法)专业30人, 艺术设计专业135人,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专业25人, 工业设计专业30人, 摄影专业30人。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共招生140人,其中:
音乐学(师范)专业30人, 音乐学专业30人, 音乐表演专业80人
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三)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共招生120人,其中:
艺术设计专业45人,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25人,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25人,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25人。
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
(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艺术专业成绩认定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二)美术学(书法)专业成绩:
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三)音乐类专业成绩:
1、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对应的省统考专业及专业方向 |
统考专业 |
专业方向(或专门化) |
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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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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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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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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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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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演奏方向或者声乐演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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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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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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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流行演奏方向,流行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长笛,长号,大号,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大提琴,小提琴
|
2、河南、湖南、浙江等三个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以上各专业录取办法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辽宁省美术学(书法)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辽宁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