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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2010-12-11 17:57:35 【字体:小 大】
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四、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初试成绩(总分100分)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音乐学专业主项60%,副项40%;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名。

2、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专业名称

分值比例

音乐学专业

主项45%、形象5%、副项25%、视唱8% 、练耳8%、乐理9%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主科80%、视唱6%、练耳6% 乐理8%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下网登陆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查询专业复试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四天内前通过(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人工电话咨询。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划线,并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4、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

依照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其中,音乐学专业分招生省份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分招生专业方向发放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2(器乐方向根据器乐种类按此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在发放专业合格证时公布。

 五、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原则上可以降低20分(原始分)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另,对于在2011年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方向)专业考试过程中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实行优先录取。

注: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总分为150分,下同),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外语原则上不低于60分。其中音乐学专业原则上按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录取。

2、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音乐专业考试考场纪律

考生编组由工作人员带队依序参加考试,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场内禁止使用手机,不得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随意更换考场和考试顺序,不得无故中止考试;考生在候考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考试;考试时不得自报姓名或考号,考试完毕应迅速离开考场。

七、音乐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考生提前半小时在笔试考点排队进场;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资料、笔记本等物品,考场内禁止使用手机;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在指定位置书写姓名、考号,不得在试卷上做明显标志,答卷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注意字迹工整、卷面整洁。考试时不得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夹带、传递答案、交换试卷等。凡违反纪律或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八、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63404  67863334  67863374  67862239

监察电话:027-67868009  (学校纪委, )  67867105(学校招办)

传真电话:027-67861550

学校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信箱:zb@mail.cc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

 (市内坐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30079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创新能力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或为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优质生源。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室内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世界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论、奥尔夫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扎实和有艺术创新追求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钢琴、器乐、声乐演奏人才,高、中等学校从事钢琴、器乐、声乐教学人才。

【主要课程】钢琴演奏、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室内乐、钢琴即兴伴奏、形体课、钢琴艺术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歌曲作法、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世界音乐、外国音乐史、民族器乐概论、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声乐艺术史等。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舞蹈艺术,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创新人才,培养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与舞蹈专业综合技能,具备在高、中等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师资,各艺术机构、团体、协会从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编导、管理以及对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和编辑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现代舞技术、舞蹈编导、毯子功、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外国舞蹈史与作品分析、舞蹈教学法、音乐基本技能训练、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艺术概论。

 

注:2012年拟招收新专业预告:

拟新增专业

初试要求

复试要求

音乐理论专业(培养目标:为音乐理论专业研究生提供优质生源及满足其他社会需求)

与音乐学专业相同

声乐、钢琴任选一,加试中外音乐知识(范围为部颁初中高中音乐教材)

合唱指挥专业

与音乐学专业相同

复试与音乐学专业相同,视唱练耳乐理总分须过85分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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