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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2010-12-28 16:43:13 【字体:小 大】
2011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一、院校性质
  重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录取批次一般为本科第二批。
二、招生条件
  1.专业成绩认定:在组织了艺术类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在没有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2.招生科类:在不同生源地区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只招收文科考生和文理兼收。
  3.报名条件: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考生高考及我校校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另外,根据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较好,有一定的歌曲演唱能力和钢琴基础。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应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音乐表演(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校考合格证发放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
四、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录取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分数录取,在认可统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组织了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60% 专业成绩40%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费别将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考报上向社会公布。美术类、摄影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为11500元/年,音乐学专业5175元/年,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舞蹈)专业109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  邮编:401331
咨询电话:023-65911111
网址:www.cqnu.edu.cn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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