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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经济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山东经济学院 2011-1-4 22:06:37 【字体:小 大】
2011年山东经济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二)体检方面: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三)投档录取:
   1、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采取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按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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