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考生在所在省份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相关手续,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录取
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网址: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wc.ytu.edu.cn/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