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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 2016-1-2 18:24:16

考生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者,学校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按所在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网址:http://zsb.gx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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