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咨询方式
办学地点:艺术类本科专业学生在我校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学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艺术设计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专业100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15000元。
咨询电话:
1.艺术设计学:024-62602473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024--62602115、62602116
3. 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024-62602985
4. 学生工作处招生办:024-62202299
信息及校考成绩查询:辽宁大学招生网http://zs.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