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同时我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3.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录取办法:
(1)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九、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2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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