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类别 |
省份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电话 |
服装表演 |
黑龙江 |
网报 |
1月18日-1月19日 |
1月23日 |
0451-86655180 |
音乐类 |
山东 |
网报 |
1月18-2月17日 |
2月20日 |
0536-8271777 |
美术类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
1月30-31日 |
2月2日 |
0351-3179588 |
山东 |
网报 |
1月18-2月17日 |
2月20日 |
0536-8271777 |
黑龙江 |
网报 |
1月18日-1月19日 |
1月23日 |
0451-86655180 |
注:美术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山西和黑龙江三省共招收本科新生70名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校考)专业在黑龙江省招收本科新生12名,音乐类(校考)专业拟在山东省招收本科新生12名。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在所在省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应办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及服装表演专业200元);
(3)领取《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
1、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满分400分)
(1)身体条件:测定身高、三围、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2)才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带、服装,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台步:步态展示(自带高跟鞋);
(4)口试: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专长。
2、音乐类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
(2)专业技能: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考生准备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为考试曲目);
(3)加试: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
3、美术类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 (2)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