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挥 专 业
一、专业课面试(60%)
(一)指挥
1.乐队指挥
(1)指挥自选不同风格的管弦乐曲(乐章)2首;
(2)指挥指定乐曲1首。
2.合唱指挥
(1)指挥自选不同风格的合唱曲2首;
(2)指挥指定合唱作品片段;
(3)演唱艺术歌曲:中国作品、外国作品各1首。
注: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须自备印刷版双钢琴谱一式两份)。
(二)乐器演奏(A或B)
A. 钢琴:演奏三首3种不同时期不同体裁的作品,乐曲应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中大型乐曲。
B. 其它乐器:演奏三首3种不同时期不同体裁的作品,乐曲应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中大型乐曲。
说明:主考其他乐器的考生必须参加钢琴加试,但程度不限。
(三) 视练面试及理论问答
① 视唱新谱:三个升降号以内视唱曲1首;
② 由招生组现场提问关于音乐理论、音乐史的问题。
二、专业课基础课笔试(40%)
(一)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二)视唱练耳听写(含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密集和开放排列的和弦连接以及各种节奏听写)。
三、基本乐科(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乐理(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