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分值100分)
考试不分初、复试,考试过程分现场考试(全程录像)和回校看录像复评两个环节,主项得分以复评为准,现场主项初评得分不计入总分;视唱练耳以现场评分得分为准。
考生可以自带伴奏(伴奏带除外),也可以自行与考点联系安排伴奏,费用自理。
报考专业 |
主项(80分) |
视唱练耳(20分) |
音乐表演 |
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不加试副项。
(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民族乐器除外>;现场抽签确定1首,主考评委指定1首) |
1.简谱或五线谱视唱。
2.节奏和旋律模唱。
3.声乐主项考生加试和弦听辨;器乐(含钢琴)主项考生加试视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