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2]84号)文件的要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费由省招考办继续向符合规定考生收取,考试收费标准为38元/科。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查询考试成绩。两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于2013年4月20日后到报名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