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样式)
1.正面内容
陕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
姓 名
性别
照 片
(加盖发证
机构公章)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考试种类
(填写代码)
注:A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种类;B代表小学教师资格种类;C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
2.背面内容
陕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试场编号
座号
教育政策法规
8∶10—9∶40
教师职业道德
10∶20—11∶50
教 育 学
14∶00—15∶30
教育心理学
16∶10—17∶40
考生须知:
1.本证不得遗失、涂改、转借,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罚。
4.考生自带文具,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考生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