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发放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考生:
2009年西安市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定于4月26日(星期日)在西北大学桃园校区举行,现就领取准考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4月18日(星期六)在西安文理学院(太白南路168号)培训点领取准考证。
4月19日(星期日)在西安文理学院原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太白南路)培训点领取准考证。西安教育网
(二)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西安教育网l'MZF!ab;h'zS
4月18-19日在西北大学桃园校区(高新四路15号)培训点领取准考证。西安教育网U gA9mh8r9`
(三)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也可于4月18-19日到上述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4月18-19日未领取准考证的人员于4月20-21日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携带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领取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提前查看考场,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望相互转告,勿误。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