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不断提高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工作质量和测试员队伍的职业素质,省教育厅决定在2011年4月中旬,举办第40 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普通话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能熟练掌握汉语拼音;
3.有较强的语音听辩能力;
4.了解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
5.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推广普通话工作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介绍;
2.《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
3.测试实例讲解;
4.测试能力训练。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测试;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3.测试能力考核。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除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获得一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其普通话水平等级一律以本期培训班测试的结果为准。
三、名额分配
本期招收学员64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鉴于高职学院的普通话测试工作逐步展开,为适应需要,本期培训的对象向高职学院倾斜,并兼顾其它学校、单位。
四、入学审批及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日前,将详尽填写的《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要从严掌握选送标准,选送学员一律填写《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由市语委办或院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日前送到或邮寄至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通知有关市、学校,另行选送或取消名额。
3.各单位不得选送因病体弱、患传染病或怀孕的同志入学。
4.请将本通知及附件3、4复印后发给学员本人,以便其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本期培训时间安排为10天,4月11日报到,12日—20日培训。报到地点:西北大学萃园宾馆(西安太白北路229号,电话:029-88415914)。
联系人:李小莉(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电 话:029-87341939(兼传真)
E- mail:SXSPSC@126.COM
地 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育厅写字楼5层 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