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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商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个人报名规定

来源:商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3-3-11 20:58:45

附件1:

2013商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普通话水平测试个人报名规定

一、报名对象
1.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4.影视话剧演员;
5.国家公务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7.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工作人员;
8.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公民。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张纸质小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非本市户籍,需一并提供工作单位、市内居住地、学习地点等有效证明。
2.报名时应阅读报名与应试的相关规定,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表。因内容填写遗漏或不正确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3.因现场采集电子照片(390×567像素)的需要,参加测试的人员原则上应亲自来测试站报名,报名时需交纳培训测试相关费用。
4.报名一经确认,应试人不得更改应试时间。在规定的应试时间未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5.报名者不能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站重复报名。重复报名所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6.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必须与前次测试间隔3个月之后方能再次参加测试。否则,取消测试资格,并不予退还测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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