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缺编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吉政办发[]16号),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1995年—1997年入学并与教育局签订了委托协议的中等师范学校及非师范类学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的委托生,逐年通过考试进行招聘,以补充农村师资队伍不足,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995年~1997年入学并与教育局签订了委托协议的中等师范学校及非师范类学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的委托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10人(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1、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出题。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通用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为语文、数学。为现行初中、中等师范学校教材基础知识内容,侧重初中教材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为中等师范学校教材知识。通用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20%;语文、数学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成绩的50%。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现行初中和中等师范学校教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课小组。主要形式为招聘人员上台说课,测试其专业素质、驾驭教材能力、教育教学方法、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同时含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简答。测试时间每人10分钟,总分100分,占录取成绩的50%。
3、体检。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作为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经过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岗位,录取到额满为止。录取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政审合格者上岗。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7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考生2011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收据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5月17日上午8:30~10:30
2.面试
时间: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30
(三)公布成绩
将在梅河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mhk.gov.cn)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公布。
(四)体检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执行。体检不合格作为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体检费200元。
(五)政审、公示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岗位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七)培训和聘用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三年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安置去向及待遇
此次聘用的教师安排在农村空编小学工作,聘任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聘期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招聘保障措施
为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体现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监督,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施“阳光”招聘制度。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和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5-43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