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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范围、条件 (一)“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招考范围、条件 1、招考范围:⑴2011年7月9日前户籍在源城区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含入读全日制大专院校前户籍在源城区但现暂未迁回源城的应届毕业生)。⑵2011年7月9日前户籍在源城区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2、报考条件:⑴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⑵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⑶报考初中教师须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师毕业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和计算机学科的须专业对口。非师范类同等学历须同时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⑸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面向全市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招考范围、条件 1、招考范围:河源市内在岗公办教师。 2、报考条件:⑴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⑵报考初中教师须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须师范类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⑶曾获得河源市市级(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⑷其他条件须符合(一)“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考条件第⑴、⑷、⑸条。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于7月19日―22日到源城区教育局五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区外公办教师须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者属于源城区居民的子女、配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除2011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还应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面向全市招考优秀中小学教师”报考者免考笔试。 (二)笔试内容: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水平。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报考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报考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选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将予聘用。 (七)工作调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手续:对正式聘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河源市源城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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