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莘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抽取该学科高中一课;卫生技术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考官全部异地聘任,面试人员现场抽题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每晌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单位、分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编办开具《增加工作人员通知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