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其中高中教师53名(普通教师32名、骨干教师21名),初中教师27名(普通教师20名、骨干教师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普通教师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除外,学历专业另有要求);
(三)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被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
2、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3、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现在教学岗位的人员。
(五)骨干教师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7、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确定聘用人员。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各招聘学校进行,最终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1、市招聘办根据综合成绩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成绩相同的普通教师岗位第1、2类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普通教师岗位第3类考生和骨干教师岗位考生及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进行,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等,并写出考察材料。
3、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类别同一专业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招聘办对考察合格者在衡阳市教育局和衡阳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招聘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确定聘用人员
1、确定聘用人员:考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2、考生选择岗位:岗位选择时先由市招聘办对聘用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岗位。
3、办理聘用手续:岗位选择完毕后,聘用人员须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然后再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费由市财政按同类学校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到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行择业。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层次 |
类别 |
职数 |
科目专业及职数 |
科目 |
|
1 |
高中(53) |
普通教师 |
32 |
政治3、语文3、数学3、英语5、物理1、化学3、生物5、历史1、地理4、音乐1、日语1、体育1、舞蹈1 |
13 |
|
骨干教师 |
21 |
语文5、数学5、英语3、物理2、化学3、生物1、体育1、心理健康教育1 |
8 |
|
2 |
初中(27) |
普通教师 |
20 |
政治1、语文2、数学1、英语4、物理2、化学1、生物2、历史1、地理3、心理健康教育1、音乐1、美术1 |
12 |
|
骨干教师 |
7 |
语文2、数学3、英语1、信息技术1 |
4 |
|
3 |
其它(2) |
普通教师 |
2 |
学前康复教育1、培智1 |
2 |
|
骨干教师 |
0 |
0 |
|
合计(82) |
普通教师 |
54 |
27 |
|
骨干教师 |
28 |
12 |
附件2:
2011年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详表
|
层次 |
招聘单位 |
职数 |
普通教师岗位(科目专业)及职数 |
骨干教师岗位(科目专业)及职数 |
|
高
中 |
市一中 |
11 |
体育(1)、地理(1) |
语文(2)、数学(1)、英语(2)、化学(2)、体育(1)、心理健康教育(1) |
|
市二中 |
2 |
生物(1)、舞蹈(1) |
|
田家炳中学 |
7 |
政治(1)、语文(1)、数学(1)、英语(2)、生物(1) |
化学(1) |
|
市七中 |
2 |
日语(1)、地理(1) |
|
市八中 |
7 |
语文(1)、数学(1)、英语(1)、化学(1) |
数学(2)、物理(1) |
|
铁一中 |
2 |
生物(1) |
语文(1) |
|
市二十六中 |
2 |
地理(1) |
生物(1) |
|
市五中 |
9 |
政治(1)、语文(1)、数学(1)、英语(2)、物理(1)、化学(1)、生物(1) |
语文(1) |
|
市六中 |
2 |
数学(1)、物理(1) |
|
衡钢中学 |
9 |
政治(1)、化学(1)、生物(1)、历史(1)、地理(1)、音乐(1) |
语文(1)、数学(1)、英语(1) |
|
初
中 |
市实验中学 |
1 |
数学(1) |
|
外国语学校 |
1 |
数学(1) |
|
市逸夫中学 |
7 |
英语(1)、历史(1)、美术(1)、音乐(1) |
数学(1)、英语(1)、信息技术(1) |
|
市十四中 |
1 |
物理(1) |
|
市十五中 |
6 |
语文(1)、英语(1)、物理(1)、化学(1)、地理(1) |
语文(1) |
|
市十六中 |
3 |
政治(1)、英语(1)、生物(1) |
|
市十七中 |
6 |
语文(1)、数学(1)、英语(1)、地理(1)、心理健康教育(1) |
语文(1) |
|
华新实验中学 |
2 |
生物(1)、地理(1) |
|
其
它 |
市特殊教育学校 |
2 |
学前康复教育(1)、培智(1)注:两个岗位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前康复教育岗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务必为儿童康复或特殊教育专业,培智岗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务必为培智专业。 |
|
合计 |
82 |
高中53个(普通教师岗位32个、骨干教师岗位21个),初中27个(普通教师岗位20个、骨干教师岗位7个),特殊教育学校2个(普通教师岗位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