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上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和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共同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由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并对拟聘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117;
举报监督电话:0717-6056121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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