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1、试讲。试讲成绩由学校组织的专家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试讲办法进行评定,考生可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盐城工学院制定的测试办法执行,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测试和技能展示。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试讲成绩及排名、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及测试时间将在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 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均以百分制记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包含基本身体素质测试(10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占15%和专项技能展示占45%】。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教育网和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 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68075 88168076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8168026 88168027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附件:
1、《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育教师岗位)需求表》
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育教师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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