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和考核
报名人数超过3:1比例时,将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形式采取闭卷笔试法)。报名人数低于3:1比例(含3:1比例),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但设定面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一)笔试
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等。
3、面试考核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在组织笔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设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ldbz.gov.cn/)、相城区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人社部门在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cldbz.gov.cn/)、相城区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办[2004]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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