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 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长江路中段)东一楼服务大厅。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标准的函》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说课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与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和综合写作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限均为90分钟。
笔试时间:8月14日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8月14日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8月14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说课的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及说课人员名单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
参照鲁价费函[2008]13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标准的函》,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二)面试及说课
面试及说课同时进行。说课范围: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现行教材,报考小学的为现行小学教材。评委从教学能力、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及说课通知领取时间、地点:8月19日,县人社局。
面试及说课开始时间:8月20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及说课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50% +面试及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第三按面试及说课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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