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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旌德县教育局2012公开招聘15名教师

来源:2exam.com 2012-8-8 19:23:0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旌德县人民政府网(www.ahjd.gov.cn)、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drsj.gov.cn) 、旌德先锋网(www.jdxf.gov.cn)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旌德县旌阳镇西城北路56号,联系电话:0563-8603971)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机电控制类、机械(数控)专业和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岗位没有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到2012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费每科45元,共计90元/人。

  5、资格初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8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人员应填写《2012年 旌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 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为两科,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综合知识》:计算机占20%(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占40%(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占40%,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在报名现场统一公布。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

  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 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或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 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6)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法计分,其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设定65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4)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县人社局和教体局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审批

  经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 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调动的,本人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和违约金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约定并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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