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由专业机构组织命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包括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岗位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综合素质测试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告。
①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说课和面试两个部分,说课的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测试,其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者增加专业素质内容。
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说课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南通工贸技师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书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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