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批或备案聘用结果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指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报到接受分配,分配时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招聘岗位自主择岗,初中、小学教师全部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周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缺额根据总成绩按上述办法与程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在古交市公办中小学代课满三年的现任课教师免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监督电话:
古交市监察局 0351—5141571
古交市人社局 0351—5218000
古交市教育局 0351—5154856
附件:2012年古交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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