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幼儿教师条件
1、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条件
(1)学历:具有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学前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
(2)资格证: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8月22日);
2、正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教师报考幼儿教师条件
(1)学历:中专以上学历;
(2)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8月22日);
(4)须提供5年及以上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代课工资表(每学期提供两个月)及正在代课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法生育人员,受到处罚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旁、原内江市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3、报考职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学段指:幼儿园、小学、中学)。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报名,并备相应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都将取消其资格,已聘用的一律解聘,后果自负。
5、收费标准:依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报考人员按50元/科交纳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的按80元/人交纳面试考务费。
6、准考证领取:2012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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