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12年8月26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九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01160)。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淮安市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90元/人。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见岗位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1)说课。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集中备课一个小时,上交书面说课教案;说课时间为10分钟。(2)答辩。围绕说课、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前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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