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参加相应职位所要求的笔试(“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学科、专业)的面试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参加面试。应聘中学教师职位(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985工程”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3、如果相关职位(学科、专业)笔试的参加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面试工作统一由上杭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5、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6、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的下午5:00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确认后,在报考该职位(学科、专业)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面试的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7、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个人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场审核、面试、成绩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中国?上杭 教育信息网”(http://jyj.shang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